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
營建空污繳費申報系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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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申報
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措施
結構體
結構體施工架外緣,覆蓋防塵網或防塵布。
工地周界
嘉義市全區不分等級,圍籬皆要2.4m。
運輸車輛
運送土方或物料,應使用防塵布或其他不透氣覆蓋物,應捆紮牢靠,並且下拉15公分。
工地出入口
須有效清洗進出車輛輪胎,保持出入口乾淨。
設置洗車台。
無設置洗車台者,應設置加壓沖洗設備。
物料堆置
覆蓋防塵布(建議厚度0.5mm以上)。
覆蓋防塵網(建議網距為3.0mm、網徑在0.5mm以下)。
定期噴灑化學穩定劑,如玉米糖膠。
盡量採廢土不落地。
集中堆置、減少零散土堆面積。
確實覆蓋防塵布(網)。
如部分施作時,未施作區域應覆蓋防塵網。
上層物料輸送
應採電梯孔道、建築物內部管道、密閉輸送管道或人工搬運。
車行路徑及裸露區域
舖設鋼板、混凝土、瀝青混凝土或粗級配。
裸露區域還可以鋪設防塵布或防塵網、植生綠化、地表壓實且配合灑水措施。
1級工地設置面積需達90%以上。
2級工地需達70%以上。
標示牌
工地標示牌詳細載明:
工程管制編號。
工地負責人姓名、電話。
環保檢舉電話(0800-066666)。
營建工程噪音污染防制措施
使用低噪音施工機具、低噪音工法
市電發電代替柴油發電
地基開挖、建議使用旋入式或靜壓的作業工法
使用鑽土機鑽挖或壓入式,減少打樁次數
施工機具注意事項
定期維護保養
排氣口裝設消音器
易產生噪音之部分(如引擎)加裝隔音罩
易產生振動噪音之施工機具,於機座底部加裝減振墊或減振彈簧(如項疲軟墊)
營建工地周界防音措施
施工周圍搭建臨時隔音牆或圍籬
隔音牆使用非鏤空,且密度高、重量重之材質,加裝吸音材料,並進行植栽美化
圍籬使用非鏤空,且密度高、重量重之材質,並加裝隔音布或隔音毯
施工場地使用、時間、機具保養分配規劃
規劃「施工車輛行駛路線」、「施工機械的設置位置」
施工時間控制,避免夜間施作
避免同時段施作高噪音工項及高噪音機具
施工人員訓練及操作
落實人員教育管理及正確的使用施工機具
施工動作要緩慢確實,減少不必要的碰撞及擠壓
減少不必要之高速運轉及空轉
車輛限速40km/hr
敦親睦鄰要做好
確認噪音敏感區位置,尤其是民宅、醫院、學校
召開說明會向近鄰詳加說明工程狀況
工程若有特殊需要,事先向近鄰說明
參與或支持社區活動
協助特定近鄰做防制改善
營建工程於噪音管制區內,所發出之聲音不得超出噪音管制標準,其違反者經限期改善仍未符合,處新台幣1萬8000元以上18萬元以下罰鍰,並得按次或按日連續處罰,或令其停工、停業或停止使用,至符合噪音管制標準時為止。前述營建工程之限期改善期限不得超過四日。